为您找到与五个常见的专利问题汇编两篇 法律知识点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你听说过专利吗?“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专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
排他性
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 侵权行为。
区域性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
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
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 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应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终”。
看过“五个常见的专利问题”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抢劫罪(《刑法》[1]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抢劫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1) 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 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看过“抢劫罪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疑难问题”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处分是指对某项财产在实时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最基本权能。那么学校的处分权利是如何界定的呢?是否与处罚混淆了?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学校处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看过“浅谈学校处分的相关法律问题”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玉树有着肥厚丰润的绿叶,光洁宛如碧玉一般,它的枝干苍劲古朴,俨然大树风貌,摆在客厅、办公室大厅都特显尊贵、大气,景象优美。那么,玉树怎么养呢?请看下面玉树的养殖方法。
1.玉树有毒吗
答:玉树枝叶均含有大量的大戟脂素,人体接触枝叶流出的汁液,会引起皮肤发红、肿胀、疼痛、起泡,倘不慎溅入眼内可致失明。其实平时不要让幼儿误食汁液,不吃枝叶,都注意一点就行了。
2.玉树多久开花
如果气温和其他条件合适的话要2--3年才开花的,盆栽玉树一般10年以上才可能开花,花期在12月份至翌年3月份,花瓣5枚,花色为白色。
3.养殖玉树注意事项
(1)首先玉树生长较快,每年春季要换盆,加入肥土,放到阳光充足处养护。
(2)每10天半月施一次薄肥水,每2天至3天浇水一次,做到见干见湿。盛夏高温时,燕子掌处于半休眠状态,怕强光照射灼伤叶片,这时要做好遮阴养护。夏
(3)季停止施肥,注意通风,防止叶片变黄脱落。如连下大雨,要避开暴雨冲淋,以免根部积水烂根死亡。
(4)8月至10月入秋转凉,燕子掌又开始恢复生长,要再次加强光照,拆除遮阴设备,这时施肥与浇水原则上与春季相同。
(5)霜降前入温室,放在室内向阳处,停止施肥,浇水要节制,基本上半月浇一次水,浇水量为夏季的二分之一。
(6)燕子掌冬季不耐寒,温度要保持在7℃以上。每年整形修剪一次,在春季换盆或秋末入温室时进行,以使株形常年保持古朴典雅。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那么你对西藏常见问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西藏常见问题解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8、西藏气温怎么样,夏天热吗?冬天很冷吗?
就气温来说,除了藏北和阿里无人区,西藏的气温非常适合人类活动,特别是旅游。夏天,白天温度基本上都在二十五度以下,晚上在十度左右;冬季白天在十几度左右,晚上在零下几度,而我们的旅游活动都集中在白天,所以,夏天感觉不热,冬天也不会太冷。
9、什么时候到西藏旅游合适?
西藏的旅游旺季,集中在4月份-10月份,这段时间,无论是在西藏食宿或是购物,价格都比较高,但这段时间也是西藏各景色最漂亮的时候,几个重要的节日(如雪顿节)也多是在这段时间。
10、外宾进藏有无限制?华侨?台胞?港澳同胞?如何办理?多久时间?
目前跟团游,无法接待持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建议自行办理“入藏确认函,”选择自由行。
11、西藏安全吗?
西藏同样具有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的天性,且全民信教的原因,藏民都非常忠厚、老实、热情好客,在西藏旅游是非常安全的,途中藏民都会向你挥手、微笑;在藏 民家你会感受到像高贵的客人一样受到款待,你可品尝“无穷尽”的青稞酒和酥油茶,感觉到真正的热情好客; 经常会发现7、8辆车都停下来,为一辆并不认识的师傅修车。在西藏的不安全主要来自天灾:比如塌方、暴风雪、雪崩、大水、翻车等。
12、在西藏,手机可以用吗?信号怎么样?
在西藏的拉萨和一些主要的地区首府、青藏线、川藏线、中尼国道沿线城镇基本上都通手机,信号受天气影响较大,有时不是很好;目前,中国移动(全球通、神州 行),中国联通(包括CDMA),在主要的城市,都能够正常使用。可以打通手机的主要热点旅游城市:拉萨、江孜、日喀则、狮泉河、拉孜、定日、樟木、泽 当、墨竹贡卡、工布江达、林芝、波密、八宿、邦达、昌都、羊八井、当雄、那曲、葛尔。另外,中国联通的CDMA,在青藏线上也已经有了信号。
13、带现金安全吗?ATM卡是否可取到钱?方便吗?邮政储蓄卡(绿卡)好用吗?
其实在西藏带现金还是比较方便的,很少出现安全问题,建议备些现金;西藏的中行、农行、建行网点都很多,长城卡、金穗卡、龙卡都能用,中行的长城卡和建行 龙卡,比较好用,几个大城市通常直接可以在 柜台提现。工商银行在拉萨也开设了网点。邮政储蓄的绿卡在所有联网的储蓄点都能使用。但西藏由于电信网络不是太好,有时会出现无法与内地的网联上,特别是 银行的网,最好能常备一些现金较为方便。
14、西藏有哪些银行?信用卡是否容易取钱?
西藏有中国银行、邮政储蓄所、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以及最近新开网点的工商银行,信用卡使用没有问题,各银行和几个比较好的宾馆都能使用,当然在银行取钱也 没问题。但银行周六和周日休息不上班,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9:00-12:30,15:30-18:00。小的农业银行网点冬季一般会在下午3点就 歇业了。
15、进藏需带哪些食品?
跟团团餐口味主要以川菜为主,高原地区资源有限,餐饮质量请不要给予太高的期望值,有时因为道路限速而造成的用餐不准时,请自备一些干粮。行程中均提前按 照人数安排团队用餐,如游客放弃用餐,费用不退。因出发时间较早,有可能安排路早,请客人做好准备,不习惯的客人可自备零食:巧克力、牛肉干、榨菜、饼干 及其他个人爱好的食品和零食,最好是含热量高的食物。还可以带一些口香糖,因为嚼口香糖可以缓解耳鸣头痛,注意不要过密,会引起口干。
16、进藏必备日用品? 进藏需要带什么样的衣服和鞋?
进藏旅游必备用品: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护肤霜、润唇膏、长袖上衣、毛衣。由于西藏紫外线特别强,最好不要穿短袖上衣和短裤,必须备毛衣,春秋冬季建 议带上羽绒服、保暖内衣,到珠峰、阿里地区、藏北地区一年四季都必须带羽绒服;鞋子最好是旅游鞋或登山鞋。
看过“西藏常见问题解答“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加强油库消防设计工作,对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油库消防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消防工作,是人们在同火灾作斗争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专门工作。它具有安全保障的性质。在我国,消防工作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凡失去控制的燃烧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失的都是火灾。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划分为三类:
A、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爱灾五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B、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炼毁财物五万元以上。
C、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动员和依靠人发群众,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只要人们从思想上、物质上、管理上狠抓落实,就可以从根本上取得同火灾作斗争的主动权。所以说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地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有效地扑灭。
消防管理工作的总任务,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和新时期经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来决定消防管理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靠各级党政领导、充分发动群众,进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要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具体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管理机构,选择、考核、培养各级消防管理人员;
二、制定消防责任计划,选择并决定近期或远期消防管理奋斗目标;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动员每个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管理活动;
四、研究如何利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采取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为社会提供最佳消防安全环境;
五、建立健全消防法制,实行依法管理、从严管理;
六、对消防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协调工作。
燃烧是物质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燃烧并不是随便就会发生的,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就是:
第一、要有可燃物(不论是固体、液体、气体,凡是在空气中能燃烧的物质都叫可燃物);
第二、要有助燃物(凡是能够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就叫做助燃,如空气、氧化剂等);
第三、要有着火源(凡是能够引起可燃物燃烧的能源叫着火源)。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具备了燃烧的三个条件,而由于可燃物质,助燃物质的数量不够,氧气不足或着火源的热量不大,温度不够或三者没有互相作用,燃烧也不能发生。因此,可燃物物质要发生燃烧还必须具备四个互补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可燃物质,否则就不会发生燃烧。
第二、要有足够的氧或氧化剂。
第三、着火源要有一定的温度和热量。
第四、燃烧条件的相互作用。
燃烧有许多种类型,主要是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等。
在一定温度下,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能蒸发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产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这种燃烧现象就叫做闪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达到闪点时,它的燃烧速度并不快,生成的蒸气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还未来得及供应新的蒸气继续燃烧下去,所以闪燃一下就灭了。但闪燃往往是火警的显蛔。液体的闪点越低,火险越大,它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
油库消防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人际关系的适应已经成为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帮助青少年更好地适应身体和心理变化。下面小编准备了大学生常见的交际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学生常见的交际问题
1、角色转换与适应障碍
大学新生都有一个角色转换与适应的过程,每年刚入学的大学生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心理学上将这一时期称之为"大学新生心理失衡期"。导致新生心理失衡的原因首先是现实中的大学与他们心目中大学不统一,由此产生心理落差,其次是新生对新的环境、新的人际关系、新的教学模式不适应,产生困惑而造成心理失调,另外,新生作为大学中普通的一员,与其以前在中学里作为佼佼者的感觉大不一样,这也是导致心理问题的诱因之一。
2、对网络产生过于强烈的依赖性
不少大学生一方面因交际困难而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寻找心理满足,另一方面也被网络本身的精彩深深吸引。所以,有些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有的甚至染上了网瘾,每天花大量时间泡在网上,沉湎于虚拟世界,自我封闭,与现实生活产生隔阂,不愿与人面对面交往。
3、学习与生活的压力
大学生的学习压力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所学专业非所爱,这使他们长期处于冲突与痛苦之中,课程负担过重,学习方法有问题,精神长期过度紧张也会带来压力,另外还有参加各类证书考试及考研所带来的应试压力等等。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极可能导致大学生出现强迫、焦虑甚至是精神分裂等心理疾病。生活的压力主要在于学生不善于独立生活和为人处世,还有生活贫困所造成的心理压力。
4、交际困难造成心理压力
"踏着铃声进出课堂,宿舍里面不声不响,互联网上述说衷肠。"这句顺口溜实际上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交际现状。现代大学生的交际困难主要表现为不会独立生活,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不懂交往的技巧与原则。有的同学有自闭倾向,不愿与人交往,有的同学为交际而交际,不惜牺牲原则随波逐流。
上面所盘点的这些内容,都是现在很多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的交际障碍问题,那么希望通过这些内容介绍之后,高校的学生们在平时中应该更加注重自己的心理健康保健,调整好状态,让你在交际变中更加游刃有余。
(一)正确认识自我和他人
正确的自我评价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大学生应恰如其分地认识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卑不亢,面对挫折与困境,能够自我悦纳,自尊自爱,正视现实,积极进取。客观公正的看待别人,既不夸大其缺点,也不缩小其优点。“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交往中应多注意和欣赏他人的优点,向他人学习。
(二)掌握一定的交往原则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尊重原则。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着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交往中,我们应坚持平等地对待他人,尊重他人个性和行为习惯,才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2.真诚待人原则。猜疑、畏惧、缺乏信任是影响大学生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主要障碍,因此,构建大学生良好人际关系必须坚持真诚待人的原则。真诚待人主要表现在为人处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他人信任。交往中应该说到做到,信守诺言,以诚信为本,做到以善意的态度来批判劝告,诚心地鼓励与赞美,而不是虚伪恭维与奉承,更不是粗暴讽刺与攻击。
3.理解宽容。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个人的成长环境,个性,生活习惯等都存在差异,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学会理解与宽容,在非原则问题上不斤斤计较,求同存异,以德报怨,能容忍别人的过失和不足,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生活,以善良的行为去帮助人,宽容人。
4.互帮互助。以帮助与相互帮助为开端的人际交往,更易建立良好的关系。大学生既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学习,又要对别人的缺点和不足,真诚理解、热情帮助。交往中互帮互助,关心支持,关系则愈加稳定。
看过“大学生常见的交际问题”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心理保健专家表示,青少年时期是非常敏感的时期,开始有主见,有恋爱的心理,想要表现自己,又有点不够自信的阶段。青少年青春期会出现什么心理问题?今天我们就一一分析下。
性烦恼的产生是由于性意识觉醒之后青少年的生理需求与社会行为规范的矛盾所致。性困惑的由来是青少年对自身性发育、性成熟的生理变化产生神奇感及探索心理。由于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和对性教育的神秘化,常会导致青少年的心理冲突。他们常认为“性是不好的”、“对异性长辈出现性幻想是可耻的”、“手淫对身体是有害的”等,出现对性的消极评价和过度的性压抑。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CFR吗?CNF, 又名CFR,即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须负担货物至指定目的港为止所需的费用及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及货物在船上交付后由于事故而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在装船港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移转予买方负担。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CFR的相关法律知识。
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确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卖方负责卸货,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看过“使用CFR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一审吗?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一审的相关法律知识。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看过“一审案件审理期间的常见问题”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的考试,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也都是一些常识性的内容,所以需要注重一下基础常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p#副标题#e#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副、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副、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17、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制定程序暂行条件》规定及近年来的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①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见;④审查;⑤通过与签署;⑥发布与备案。
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原则;“依法”中的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②立法民主原则;③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据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18、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形式:①确定;②认可;③证明;④登记;⑤批准;⑥鉴证;⑦行政鉴定。
(4)行政监督
(5)行政处罚
19、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程序的概念及原则
行政程序是提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与其他行政案件的区别:(1)赔偿诉讼不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2)赔偿诉讼当事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担举证责任;(3)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4)赔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权不受特别限制;(5)在赔偿诉讼中,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到任何费用。
2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5、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
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案件的审理
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看过“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券商即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你对券商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券商的相关法律知识。
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
①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②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③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
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看过“券商经纪业务有哪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食物中毒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如农药中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如木薯、扁豆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毒蘑菇中毒)等。食物中毒的表现:在短时间内,吃某种食物的人单个或同时发病,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往往伴有发烧。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细菌性食物中毒
(1)致病原因:一是由于细菌在肠道内大量繁殖引起的急性感染,常见的细菌有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和韦氏杆菌;另一原因是细菌在食物中大量繁殖,释放出外毒素,毒素被肠道吸收后引起中毒,属于这类中毒的常见细菌有葡萄球菌、肉毒杆菌。
(2)现场自救:现场主要采取催吐、导泻方法救治,可用高锰酸钾溶液(1:5000)或微温清水洗胃。呕吐时中毒者头部应偏向一侧,以免吸入气道。注意补液,避免脱水,可以口服米汤加盐或糖盐水。严重者到医院急救。
豆角中毒
豆角是人们普遍食用的蔬菜,常因烹调不当食用后中毒。
(1)中毒成分和机理:一般认为与豆角中毒有关的有毒成分是豆角所含的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具有凝血作用。
(2)中毒原因及预防:主要是因为烹调时未熟透,食后引起中毒。豆角宜炖食,炒食不要过于贪图脆嫩,应充分加热,使之彻底熟透。
(3)中毒症状:潜伏期半小时至3小时,长者可达15小时。食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少数人有胸闷、心慌、出冷汗、手脚发冷、四肢麻木、畏寒等,体温一般正常。
(4)自救互救措施:通常无需治疗,吐泻之后迅速自愈。吐泻严重者可对症治疗,中毒较轻的人经过休息可自行恢复,用甘草、红豆适量煎汤当茶饮,有一定的解毒作用。中毒重者应到医院抢救治疗。
蘑菇中毒
据统计,有毒蘑菇约有80多种,其大小、形状、颜色、花纹各不相同,很难鉴别。毒蘑菇含有植物性生物碱,毒性强烈,可损害肝、肾、心及神经系统,即使是微量被吸收到体内也很危险。蘑菇中毒后应:
(1)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往现场。
(2)立即催吐、洗胃、导泻。中毒不久而没有明显呕吐的人,可以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舌根部催吐,然后用1∶20001∶5000高锰酸钾溶液、浓茶水或活性炭混悬液等反复洗胃。
(3)在等待救护车期间,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最好让患者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休克。
(4)对于已昏迷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